一.病例管理
各地发现猴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及时转运至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如临床症状明显好转,病变部位已结痂,可转为居家隔离治疗,直至皮疹结痂自然脱落,解除居家隔离。
对病情较轻且具备居家隔离治疗条件的确诊病例,经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联合评估后,可直接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对于实行居家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发放《猴痘病例居家隔离治疗健康告知书》。
确诊病例居家隔离治疗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避免与家人有皮肤或黏膜直接接触,做好被污染物品的消毒,非必要不外出,确须外出时穿长衣长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避免与其他人有皮肤或黏膜直接接触;指定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上门或电话随访,提供健康咨询和医疗指导。
二.流行病学调查
县(市、区)级疾控机构接到辖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报告后,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来源,掌握、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分析传播链及传播特征,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人群及其范围、特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综合干预。调查过程中发挥多部门联防联控的协同作用,尽可能获取全面准确的流调信息。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基本信息、发病就诊情况、临床表现、转归及实验室检测;发病前21天内与可疑感染来源的接触史、接触场所及接触方式;发病后至隔离治疗前的具体活动地点、与其有皮肤或黏膜直接接触者,以及发病前4天内与其有性接触者。
猴痘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要求详见《猴痘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指南》。
三.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管理
(一)密切接触者定义。直接接触病例的病变部位及其被污染物品,或感染动物及其分泌物、渗出物等污染物;以及职业暴露或长时间近距离吸入病例呼吸道飞沫等,经评估有感染风险的人员。
(二)密切接触者判定。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及暴露风险评估结果,疾控机构负责及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判定。
(三)密切接触者管理。疾控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密切接触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限为最后密切接触之日起21天。
密切接触者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可正常生活与工作,需避免与他人发生性接触等密切接触,避免捐献血液等;坚持每天做好体温测量和症状监测,出现猴痘样症状应及时就诊并主动报告可疑接触史。辖区疾控机构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密切接触者自我健康监测第7、14、21天上门或电话对其进行随访,提供咨询指导,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密切接触者判定管理要求详见《猴痘密切接触者判定和管理指南》。
四.消毒与人员防护
做好病例衣物、毛巾、床单、餐具等个人用品,以及可能被病例分泌物、渗出物、体液等污染的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从事病例诊治护理、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清洁消毒、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消毒与人员防护要求详见《猴痘消毒技术指南》和《猴痘个人防护指南》。